丰富执业背景
陈晓伟律师自2009年起开始执业,服务地区主要在北京,面向全国刑事领域。他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现任职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担任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三部)主任等多个重要职务。执业至今,他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全部为刑事类型案件,主要服务客户包括涉及刑事犯罪的个人以及有刑事合规需求的企业,工作方式侧重刑事诉讼辩护。
非法集资案辩护
在一起非法集资百亿元的案件中,杨XX先后担任业务员、团队经理等职务,其负责的某事业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20亿余元。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去看守所会见杨XX,了解案件事实。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通过阅卷完整掌握情况。开庭审理前,提出杨XX应认定为自首、构成立功、系从犯、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退赔违法所得等辩护意见,建议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最终,法院虽未采纳自首和立功的辩护意见,但鉴于杨XX系从犯、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退赔违法所得,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集资诈骗案应对
2018年12月至2020年11月期间,王X、行XX等人以某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名义,通过多种方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折合人民币257XXXX5476.53元,致使10200余名集资参与人损失共计人民币11.55亿余元。陈晓伟律师作为行XX的辩护人,及时会见行XX,重点了解其是否有实际经营业务。检察院阶段阅卷后,提出行XX系从犯、具有坦白和愿意退赃退赔等从宽处罚情节的辩护意见。法院最终认定行XX构成集资诈骗罪且为主犯,虽其有坦白情节,但因其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社会危害严重,判处无期徒刑。
寻衅滋事案化解
2023年7月3日晚,张X酒后持钥匙划伤多辆车,损失价值九千余元。陈晓伟律师接到委托后,及时会见张X,在公安机关提起批准逮捕之前,帮助张X全部赔偿受害人损失。在检察院审查批捕阶段,与检察官充分沟通,使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侦查结束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辩护人阅卷并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书,指出张X主观恶性极低、未严重破坏公共秩序、财产损失已挽回等。最终,检察院对张X做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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