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省越西县一起引人关注的非法制造爆炸物案中,被告人安X等人为了非法开采已作废采矿许可证的矿山,不惜私自制造爆炸物用于开采矿石。被告人张X主要负责雷管连接线制造,还参与指导雷管及炸药的制造工作。现场更是查获大量自制雷管、鞭炮及配制炸药的原料,鉴定烟火药含量颇高。公诉机关对张X提出了二年至三年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议。在此艰难境况下,张X聘请了四川典度律师事务所的徐存江律师为其辩护。
徐存江自2020年开始执业,是四川典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也是该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他长期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有丰富的刑事案件办理经验,擅长从细节中挖掘关键辩点,对证据审查和法律适用有精准把握。
精准认定从犯地位
徐存江律师深入研究案件细节,发现张X在共同犯罪中仅起次要、辅助作用,主要负责雷管连接线制造。他以此为突破点进行论证,成功说服法院认定张X为从犯,根据法律规定,从犯应当减轻处罚。
强调主观恶性较小
徐存江着重强调张X系初犯,主观恶性较小,在犯罪过程中未造成严重的犯罪后果,这一观点为从轻处罚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突出良好认罪态度
张X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坦白,并且自愿认罪认罚。徐存江紧扣这一要点,在辩护中指出依法可对张X从宽处理。
最终,法院充分采纳了徐存江提出的从犯、坦白、认罪认罚等从轻、减轻情节,在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幅度内,判处张X有期徒刑二年,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有利的处罚结果,充分展现了徐存江律师在刑事辩护中把握量刑情节、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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