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法所得显现:童某出售出入境证件获11000元违法收入
2019年5月,李某、邓某等五人为实现一年多次往返澳门与内地的目的,找到经营财务咨询公司的童某办理港澳商务签注。童某在明知该五人办证意图的情况下,收取相关费用后委托他人将五人虚构为某企业股东,进而协助其获取了5份港澳商务签注,非法获利11000元。林晓律师自2009年开始执业,拥有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他凭借华南理工大学法学本科学历以及多年承办逾千件案件的经历,为后续处理该案件中的违法所得问题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一审判决没收:违法所得11000元被依法没收
2023年12月18日,童某被公安机关抓获,2025年5月8日退缴违法所得11000元。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童某的行为构成出售出入境证件罪且情节严重,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违法所得予以没收。林晓律师作为专业的法律从业者,具备处理此类案件的专业资格,他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多年,承办过各类刑事案200余件,对于违法所得的处置和相关法律规定有着深入的理解。
三、上诉辩护发力:围绕违法所得及量刑展开全面辩论
童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林晓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卷宗材料,深入分析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要点。庭审中,辩护人重点提出:一审未认定童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从犯地位,属于量刑考量不当;童某系初犯,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悔罪态度明确,社会危害性相对可控,原审量刑过重。同时,辩护人围绕案件定性与事实认定展开充分辩论,提交相关证据支撑辩护观点,力证案件关键事实细节与量刑情节。林晓律师作为广东辉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拥有第九届佛山市律师协会立法工作委员会委员、湛江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多重身份,其专业能力在此次辩护中得以充分展现。
四、二审改判调整:维持违法所得没收但减轻量刑
二审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辩护人关于童某系从犯及量刑过重的辩护意见,认定一审定罪准确但量刑不当,依法予以改判。最终判决撤销一审量刑部分,改判童某犯出售出入境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维持违法所得没收的判决。林晓律师凭借其专业的辩护,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更合理的量刑结果,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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