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佩荣律师自2001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二十多年,累计承办案件逾6000件,在民商事纠纷等领域经验丰富,胜诉率常年保持在95%以上。此次面对患癌老人遭保险公司拒赔的案件,彭佩荣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严谨态度,为当事人成功维权。
精准锁定关键条款
本案是保险合同理赔纠纷,争议焦点是原告医疗费用发生在合同期满后,保险公司能否拒赔。被告以“合同到期”抗辩,彭佩荣律师未被迷惑,仔细研读合同条款,发现“延续期”条款,即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前发生且延续至届满后30日内的合理且必要的恶性肿瘤住院医疗费用,应给付保险金。
组织证据清晰论证
彭律师组织证据,展示原告疾病确诊于保险合同期间届满之前,产生争议医疗费用的住院时间在保险合同期满后30日内,符合合同约定的理赔条件。在庭审中,围绕合同条款有力论证,指出被告拒赔理由与合同约定相悖,强调保险合同解释应遵循有利于被保险人原则。
胜诉获赔彰显专业
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告情况符合“延续期”理赔条件,被告拒赔理由不成立。最终判决被告保险公司赔付原告医疗保险金30811.28元,彭佩荣律师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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