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经验丰富
陈晓伟律师自2009年起执业,至今已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他主要服务于全国刑事领域,尤其在北京地区有较多业务。其主要客户涵盖企业负责人、高管等,工作方式侧重刑事诉讼辩护。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他凭借深厚的刑事案件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崭露头角。
非法集资案辩护
在非法集资百亿元案件中,被告杨XX先后担任业务员、团队经理等职务,其负责的某事业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20亿余元。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去看守所会见杨XX,了解案件事实。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通过阅卷完整掌握案情。开庭审理前,律师提出杨XX应认定为自首、构成立功、系从犯、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退赔违法所得,建议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最终,法院认为杨XX不构成自首和立功,但鉴于其系从犯、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退赔违法所得,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集资诈骗案应对
在以虚假外汇交易平台为名进行吸收公众存款的案件中,被告行XX等人以某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非法吸收集资参与人资金折合人民币257XXXX5476.53元,致使10200余名集资参与人损失共计人民币11.55亿余元。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先去看守所会见行XX,重点了解其是否有实际经营业务。检察院阶段阅卷后,律师认为证据对行XX不利,提出行XX系从犯,具有坦白、愿意退赃退赔等从宽处罚情节,建议从轻、减轻处罚。然而,法院认定行XX构成集资诈骗罪,且系主犯,虽其具有坦白情节,但因其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社会危害严重,依法判处无期徒刑。
寻衅滋事案化解
2023年7月3日晚,被告张X酒后持钥匙划伤多辆车,损失价值九千余元。陈晓伟律师接到委托后,及时会见张X,在公安机关提起批准逮捕之前,让张X全部赔偿受害人损失。检察院审查批捕阶段,律师和检察官充分沟通,使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侦查结束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律师阅卷并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书,从张X主观恶性极低、未严重破坏公共秩序、财产损失已挽回等方面进行阐述。最终,检察院对张X做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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