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明艳律师执业以来,深耕民商事领域,尤其擅长合同纠纷案件。在这起标的上亿的股权纠纷案件中,她展现了深厚的法学素养和实务能力。
法律解释运用
原告以被告违规使用预售监管资金支付股权转让对价,违反《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规定主张合同无效。马明艳律师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对合同效力进行解释。她指出,协议内容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未约定使用预售监管资金支付对价,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即便履行中存在违规使用监管资金的行为,应依据法律区分合同效力与履行行为,这一行为应由行政机关依法处理,不影响合同效力。
理论观点说服
马明艳律师还运用了合同自由和意思自治理论。她强调,双方签订的协议是真实意思表示,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合法,且被告已足额支付股权转让款,股权也已依法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从维护商事交易的稳定性出发,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她通过这些理论观点成功说服司法机关,使得法院最终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马明艳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这起复杂的股权纠纷案件中,巧妙运用法律理论解决实务难题,展现了优秀律师的专业素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