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0年起,姜远波律师在湖南人和(东莞)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4419201010636946,服务于广东东莞地区,联系地址为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430号浙商大厦1栋3105-3106。他拥有武汉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士学位,以及南昌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作为东莞市律师协会第七届劳动法委员会委员、律所高级合伙人,他承办案件超1500件,擅长婚姻、公司纠纷、劳动纠纷、刑事辩护等领域。
杨X交通肇事案:复杂案情引关注
被告人杨X有多次刑事犯罪前科,2020年12月刚因危险驾驶罪刑满释放。2020年12月28日晚,杨X与同乡黄XX聚餐饮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摩托车,行至东莞市某路段时被黄XX驾驶的无牌摩托车追尾,致黄XX重伤二级、两车损坏。事故发生后杨X驾车逃离现场,交警认定杨X负主要责任,黄XX负次要责任。2021年1月杨X被抓,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对其提起公诉,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一年二个月。
全面审查:构建证据链条
姜远波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查阅本案全部卷宗材料,细致梳理案件事实脉络与证据链条,重点核查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律依据、被告人的量刑情节等核心问题。随后依法会见被告人杨X,听取其供述与辩解,并详细释明交通肇事罪相关法律规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规则及法律后果。
精准辩护:庭审力促轻判
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姜远波律师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制定针对性辩护策略。提出交警部门已将杨X肇事后逃逸行为作为认定其负主要责任的依据,不应再作为加重情节二次评价;杨X归案后如实供述,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有明显认罪悔罪态度;杨X已取得被害人书面谅解,可酌定从轻处罚。庭审中,律师清晰严谨阐述辩护意见,配合法庭完成举证、质证程序。
判决生效:轻刑辩护目标达成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采纳了姜远波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认定杨X的逃逸行为不应二次评价,综合考量其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谅解等从轻情节,结合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依法判决被告人杨X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被告人杨X对判决结果无异议,本案一审判决生效,姜远波律师实现轻刑辩护目标,维护了被告人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