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学背景奠定执业基础
许青山毕业于河北师范大学法学专业,为其法律职业生涯打下坚实基础。自2019年执业以来,他已累计承办案件逾300件,在民商事、刑事领域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现担任四川宕渠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二、“毒油”案引发的法律较量
20XX年,赵X与他人合伙经营火锅店,指使员工回收锅底残油加工成“回收油”用于火锅制作并销售,熊X参与加工环节。案发后,公诉机关指控二人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三、律师为被告人争取缓刑
许青山为被告人赵X辩护,赵X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系初犯且主观恶性较小,归案后积极悔罪、主动缴纳罚金。许青山指出赵X虽为主犯,但具备从轻处罚情节。最终,赵X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四、从犯自首获轻判
对于从犯熊X,许青山强调其具有自首情节。法院经审理,判处熊X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禁止二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许青山以专业辩护,依法维护了被告人合法权益,实现了个案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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