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专长
肖国超律师自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数百件案件,尤其在刑事辩护领域表现出色。他服务于河南平顶山地区,客户涵盖个人和企业等。其工作方式既包括诉讼,也涉及非诉业务。
在杨X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中,当事人杨X驾驶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与行人相撞,造成行人受伤及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杨X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公诉机关以交通肇事罪对杨X提起公诉。肖国超作为杨X的辩护人,提出了多项辩护意见。他认为本案事故责任划分存在错误,不应认定杨X负事故全部责任,不足以认定其犯交通肇事罪;现有证据无法充分证明杨X的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刑法上的直接因果关系,被害人的死亡是交通事故损伤与自身基础疾病共同作用的结果;杨X案发后积极救助伤者、配合调查,系自首,可从轻处罚。然而,法院经审查认为,事故责任划分有事实依据,杨X的行为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且其到案后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不能构成自首。不过,最终法院考虑到杨X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其亲属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且杨X系初犯,自愿认罪、悔罪,宣告缓刑对所在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判处杨X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另一刑事案例
在韦某涉嫌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一案中,被告人韦某在直播平台以表演揉X、自X等淫秽表演方式吸引观众刷礼物并提现牟利。公诉机关指控韦某犯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肖国超作为韦某的辩护人,提出“韦某的直播行为不应认定为传播淫秽物品”的辩护意见。法院经审理认为,韦某通过互联网对外实施淫秽直播,其行为实质上是制作、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符合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犯罪构成。但肖国超为韦某争取到了从轻处罚的情节,因为韦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最终法院判处韦某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对其退缴的违法所得及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没收,对下余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肖国超律师在这两起典型刑事案例中,虽部分辩护意见未被完全采纳,但通过对案件的深入分析和积极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判决结果,展现了其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在面对复杂的刑事案件时,他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争议点,制定合理的辩护策略,为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争取最大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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