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执业背景
李小龙律师于2020年开始执业,服务地区为安徽合肥。他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执业至今累计承办刑事案件近100件。主要服务企业和个人客户,工作方式侧重诉讼。其深厚的实务积淀和专业能力,在多起刑事案件中得以体现。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当事人方面,公诉机关为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是上海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XX。争议焦点在于朱XX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及如何量刑。李小龙作为被告朱XX的辩护人,在分析案情时,发现朱XX有自首情节,且案发后公司已补缴税款。制定策略时,积极与公诉机关沟通,提出对被告人减轻、从宽处罚并适用缓刑的建议。在法律适用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为被告辩护。最终,法院采纳了控辩双方建议,被告人朱XX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成功为被告争取到缓刑结果。
污染环境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当事人中,公诉机关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为安徽省东至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有李XX、徐XX、戴、韩。争议焦点众多,包括徐XX的行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李XX等人污染环境行为是否属情节严重、戴和韩是否为从犯、李XX是否明知收购货物系犯罪所得以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环境污染损失金额等。李小龙作为被告人李XX的辩护人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代理人,详细分析证据,针对各项争议焦点制定应对策略。如在判断李XX是否明知收购货物系犯罪所得时,通过梳理李XX的行业经历、供述以及相关证人证言进行论证。在庭审中,积极为被告进行辩护。最终,虽然李XX因犯罪事实被数罪并罚,但在辩护人的努力下,综合考虑其坦白、家属代赔偿等情节,适当从轻处罚。同时,在民事赔偿方面,为被告争取到合理的责任承担比例,减少了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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