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9年执业至今的许青山律师,作为四川宕渠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在民商事、刑事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他毕业于河北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许青山律师秉持“以依法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方式去实现社会正义的目标”这一执业理念,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社会价值的案件。此次,他代理的挂靠施工欠付工程款案件,彰显了其专业的法律素养和坚定的维权精神。
案件简情与维权难点
某建筑公司中标X县某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后,允许无资质的自然人郭X挂靠其名下施工。郭X以该建筑公司名义与某装饰公司签订合同,工程竣工交付后尚欠455,000元工程款未付。诉讼中,建筑公司以合同加盖非备案公章为由不承担付款责任,郭X则主张从起诉日起算利息,这给装饰公司维权带来巨大挑战。许青山律师临危受命,需为装饰公司争取合法权益。
专业办案思路层层推进
许青山律师首先着手固定核心事实,通过梳理工程施工、结算、付款、发票开具等证据,锁定工程交付使用、欠付工程款金额等关键事实。面对建筑公司“合同公章非备案章”的抗辩,他重点举证建筑公司以自身账户支付工程款、接受装饰公司增值税发票等行为,证明装饰公司善意且无过失,形成表见代理。同时,明确郭X与建筑公司为挂靠与被挂靠关系,依据相关法律规则要求二者承担连带责任。在利息起算问题上,以工程实际交付时间为依据,有力否定了郭X的主张。
胜诉结果彰显社会意义
一审法院判决郭X支付欠付工程款及利息,建筑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两被告不服上诉,二审中许青山律师稳扎稳打,坚持一审事实与法律逻辑,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案件的胜诉明确了在挂靠施工中,被挂靠单位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承揽工程、参与工程款支付,善意相对方有合理理由信赖合同相对方为被挂靠单位时,被挂靠单位应承担连带责任,为建设工程领域类似纠纷的解决提供了重要的司法借鉴,维护了建筑市场的公平正义和法治秩序。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