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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指控重压下,律师巧辩策略翻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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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18 · 1703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曹亮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541人 执业17年
律所:北京市京师(沈阳)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2101200910981502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5140017788
代表案例:16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 我们拥有京师(沈阳)律师事务所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的优秀团队,办案经验丰富,承接重大、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跨省市代理,最大限度内保障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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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案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于XX犯合同诈骗罪。谈判僵局在于控方证据似指向有罪。律师曹亮深入调查,从合同履行能力、客观阻碍等多方面提出无罪辩护,虽未全获采纳,但成功让一起指控不成立,避免被告人可能面临的无期徒刑。
合同诈骗指控重压下,律师巧辩策略翻盘

庭审中的证据拆解大师

曹亮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犹如一位经验丰富的棋手,每一步落子都精准且富有策略。此次面对合同诈骗指控案件,他展现出了非凡的智慧与专业素养。

在这起案件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于XX犯合同诈骗罪。对于第一起XX公司与海港XX公司的购煤协议纠纷,曹亮律师指出,合同未按时履行并非被告人一方原因。全国煤炭行业价格下滑、煤炭质量等客观因素,以及第三方未及时出具调拨单等情况,导致合同无法按约履行。并且XX公司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被告人只是履行职务行为,未非法占有货款,应承担民事责任而非刑事责任

合同履行真相的探寻者

对于第二起2011年XX公司与XX公司的煤炭供销合同,律师通过细致的调查和证据收集,发现XX公司将665万元承兑汇票用于购煤,且有供货能力。未能全部履行合同是因为洗煤设备未协调好、部队仓库提货受阻以及煤炭自燃等客观原因。被告人积极组织货源并采取补救措施,并非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然而,法院最终认为XX公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被告人于XX构成合同诈骗罪。但综合审查辩方证据,对于其中一起指控,现有证据无法排除XX公司有履约行为的合理怀疑,证实其非法占有货款的证据不足,该起指控未获支持。

虽然判决结果未完全采纳律师的无罪辩护意见,但对于被告人来说已是最有利的结果。若两起犯罪事实都被认定,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曹亮律师在这场庭审博弈中,凭借对证据的精准分析和对案件真相的不懈探寻,为被告人争取到了相对较好的结局,充分展现了以智取胜的快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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