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甬泰律师事务所的汪家道律师,拥有20年法律服务经验,在这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展现了卓越的诉讼策略。
明确争议焦点,精准出击
案件中,双方的争议焦点众多,包括工程延期竣工责任、水电安装工程施工主体、欠付工程款利息计算标准、竣工资料交付等。汪家道律师在审查案件时,细致梳理各项争议,明确关键问题所在。对于桩基和水电安装工程实际施工人的争议,他通过合同约定、结算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多方面证据,精准反驳对方观点。比如,针对水电安装工程,结合补充协议和证人证言,证明消防工程由对方另行委托他人施工,相应资料不应由己方提供。
依据合同约定,争取权益
在处理欠付工程款和拖延竣工验收违约金问题上,汪律师紧紧依据合同约定。合同明确了付款周期和逾期付款的利息计算方式,以及发包人逾期组织竣工验收应支付违约金的条款。汪律师以此为依据,要求对方支付欠付工程款及相应利息,同时主张拖延竣工验收的违约金。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有理有据地阐述观点,使得法院支持了己方大部分诉求。
二审质证博弈,巩固胜局
二审中,对方提交了新证据,试图证明水电项目甩项前由己方施工。汪家道律师及时进行质证,指出证据的三性问题,且不属于二审新证据。最终法院未认定该证据,维持了一审判决。汪律师在二审中的有效应对,进一步巩固了己方的胜利成果,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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