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晓作为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自2006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数千件,专注于中小投资者保护事业,始终坚守资本市场法治底线。此次在投资者张XX诉某海洋牧业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徐晓展现出了专业的素养和严谨的态度。
全面梳理案件
接受张XX委托后,徐晓与团队胡律师共同对案件进行全面梳理。他们调取并核验张XX在实施日至揭露日期间的全部股票交易流水,精准确认其在虚假陈述影响期间买入并持有股票的数量、价格及金额,为后续的维权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确立关键节点
依据已生效的平行案件判决,徐晓确定本案虚假陈述实施日为2017年X月XX日、揭露日为2018年X月XX日、基准日为2018年X月XX日、基准价为4.46元/股。这些关键时间节点的确立,对于准确计算投资损失至关重要。
计算投资损失
徐晓按照相关规定,采用“买入均价与基准价差额法”,计算出张XX的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及印花税合计203,479.18元,为索赔提供了明确的金额依据。
应对被告抗辩
针对被告提出的“系统风险”及“外部因素”等免责事由,徐晓援引平行案生效判决及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有力地论证了本案不存在足以割裂因果关系的系统风险,虚假陈述是造成投资者损失的主要原因。
最终,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支持了张XX的诉求,判决被告XX公司赔偿张XX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印花税损失共计61,043.75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徐晓凭借专业的能力和严谨的态度,成功维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