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合伙债权转让货款拖欠,律师维权助委托人获判还款

合伙债权转让货款拖欠,律师维权助委托人获判还款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17 · 1595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翁鹏威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2年
律所:北京京师(温州)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303201410236927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5088973005
代表案例:53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耐心,细致,有活力。
更多>
导读:委托人系反牛绒生意合伙人之一,债权转让后买受人拖欠货款。翁鹏威律师梳理事实、收集证据,明确争议焦点。庭审中针对买受人抗辩逐一答辩,提交证据佐证诉求。法院采纳其意见,判决买受人偿付货款及利息,委托人权益得保护。

律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翁鹏威律师自2014年执业以来,办理了数千起各类型案件,尤其在民商事诉讼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此次他接手的合伙债权转让货款拖欠案件,充分展现了他的专业能力和对当事人权益的全力维护。

梳理事实明确焦点

翁鹏威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行动,第一时间梳理案件事实。他收集整理了欠款凭证、合伙终止协议、债权转让通知相关证据以及买受人还款记录等核心材料。通过对这些材料的分析,明确了案件争议焦点,包括合伙债权转让的效力、买受人实际还款金额的认定以及买受人主张的质量扣款及介绍费抵扣是否成立等问题。

庭审答辩有理有据

案件立案受理后,进入庭审阶段。翁鹏威律师与团队律师共同出庭代理诉讼。针对买受人的各项抗辩意见,翁鹏威律师进行了针对性答辩。他明确指出案涉合伙债权已依法转让给委托人,且履行了通知义务,委托人成为合法的债权权利人;对买受人的还款记录进行逐项核对,否认无证据证明且委托人不予认可的还款款项;指出买受人主张的货物质量问题无证据佐证且未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异议;说明买受人所述的介绍费与本案并非同一法律关系且无证据证明,不应在本案中抵扣。同时,他还向法庭提交充分证据,佐证委托人的诉讼请求

推进庭审保障权益

本案两名第三人经法院合法传唤拒不到庭参加诉讼,翁鹏威律师及时向法庭说明该情况,并结合案件证据完成事实陈述与举证质证,确保庭审程序顺利推进。最终,法院经审理全部采纳翁鹏威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买受人偿付委托人剩余货款及利息,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