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背景:委托人王X将408㎡商铺出租,合同约定逐年递增租金,但承租人在租期内及期满后占用期间长期拖欠租金、物业费、过热费。王X无奈起诉维权,然而一审法院仅凭欠条表面数字,错误将月租金按18960元计算,仅支持租金85336元,且未正确采纳证据,同时对合同主体、保证金扣除等问题认定亦不利于委托人。王X的诉求是追回实际欠付的租金、物业费、过热费及相应违约金,案件核心争议点在于租金的正确计算以及责任主体的认定。
案件难点分析:根据《民法典》中关于租赁合同的规定,租金的计算应依据双方的真实约定和实际履行情况。一审法院对租金的错误计算以及证据采纳不当,使得案件陷入不利局面。同时,如何明确租赁关系与责任主体,以及依法维护违约金基数,都是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由于一审已经做出判决,要在二审中推翻原判、实现改判,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和严谨的论证。
律师办案思路:毕晓娜律师首先提出纠正租金计算错误,指出欠条注明“5个月房租94800元”,结合已付7200元,真实5个月租金应为102000元,月租金应为20400元,且时间上欠条晚于承诺书,应以最新合意为准。其次,明确租赁关系与责任,论证实际承租人庞某应承担全部付款责任,租金计算期间自2019年9月1日至2023年3月13日交房为止。最后,依法维护违约金基数,主张以改判后的真实欠付租金为基数计算违约金。毕律师提交了《商铺合作经营协议》、转账记录、欠条、交房单、承诺书等完整证据链,清晰呈现租金标准、欠款金额、实际使用期间等关键事实,严密论证一审裁判错误之处。
案件结果与启示:二审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毕晓娜律师的代理意见,正式改判房屋租赁费从85336元纠正为146440元,直接为委托人多追回61104元,维持物业费22562元、过热费10551元,逾期违约金以146440元为基数计算。对于类似的商铺租赁纠纷案件,当事人应注意保存好相关证据,如合同、转账记录、欠条等,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准确计算租金和维护自身权益。如果遇到一审判决不利的情况,不要轻易放弃,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合理的上诉策略和充分的证据论证,有可能实现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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