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背景与执业机构,开启专业法律之路
徐晓自2006年起踏入律师行业,执业证号为13101200610996229。目前他是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同时担任上海市律师协会证券合规业务委员会委员以及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公益律师。其办公地址位于上海市虹口区海平路58号兰迪大厦,服务核心地区为上海市,同时在全国范围内代理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
丰富办案经验,为投资者挽回损失
执业至今,徐晓累计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总计数千件,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为数千名投资者挽回投资损失。他始终坚守资本市场法治底线,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将专注中小投资者保护事业作为自己的执业方向。秉持着严谨细致的执业态度和专业高效的诉讼能力,他致力于为每一位受损投资者争取公平合理的赔偿,让法律成为投资者最坚实的依靠。
典型案例: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索赔案
在一个典型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中,原告祁X(化名)因信赖某上市公司(安公司)及其相关方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信息,于虚假陈述实施期间购入该公司股票。后因公司虚假陈述行为被揭露,股价大幅下跌,祁X遭受投资损失。祁X委托徐晓律师及其团队成员胡律师作为代理人,向安公司、资产重组标的公司(安某公司)、招证券公司、XXX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要求四被告连带赔偿其损失共计95,243.07元。
办案过程:精准应对抗辩,保障原告权益
徐晓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迅速开展工作。他们仔细梳理原告的交易记录,明确买入时间、数量及价格,并结合中国证监会对各被告的行政处罚决定,精准锁定虚假陈述实施日、揭露日等关键时间节点。面对被告提出的“诉讼时效已过”“损失由系统风险造成”“投资决策与虚假陈述无因果关系”等抗辩理由,徐晓律师逐一进行有力回应。同时,他积极推动法院委托专业机构对损失进行量化核定,确保原告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案件结果:判决支持原告,维护投资者权益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认定,虚假陈述实施日为2014年X月XX日,揭露日为2016年XX月XX日;原告在实施日至揭露日期间买入股票,依法推定其投资决策与虚假陈述之间存在交易因果关系;系统风险及其他因素导致的损失已通过专业模型予以扣除,最终核定原告投资差额损失为95,119.41元;安科XX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安消XX承担连带责任,XX公司在25%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XXX在15%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法院判决支持原告全部投资差额损失及部分佣金、印花税损失,驳回被告主要抗辩理由,充分维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这一案件的成功处理,充分展现了徐晓律师在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