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透主体责任,锁定赔付对象
杨稳定律师接手案件后,首先对案件材料进行了全面梳理。她仔细查阅车辆租赁合同、驾驶员的相关信息以及保险合同等文件,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通过反复核对合同条款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她厘清了车辆租赁关系、实际使用人、投保义务人之间复杂的法律关系。这一过程中,她多次与租赁公司和驾驶员沟通,核实相关情况,最终锁定了保险赔付主体,避免了租赁公司与驾驶员相互推诿责任。
双维维权,审查免责条款
在处理赔偿问题时,杨稳定律师不仅关注原告的人身损害赔偿,还同步处理电动车财产损失赔偿。她深入研究车辆定损相关资料,发现保险公司定损金额过低。为了支持原告按实际重置费用获得财产损失赔偿,她收集了车辆购买凭证、维修记录等证据。同时,对于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她进行了严格审查。她逐字逐句研究“医保外用药不赔”“鉴定费诉讼费不赔”等格式条款,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提出无效抗辩,为扩大赔付范围奠定基础。
构建证据链,支撑损失赔偿
为了让每一笔损失都有充分的事实和法律支撑,杨稳定律师开始构建完整的证据链。她收集整合了急救、住院、门诊、辅助器具、鉴定、车辆维修等全套票据与证明。她将这些票据进行分类整理,逐一核对日期、金额和用途,确保与案件事实相符。在整理过程中,她还与医疗机构、鉴定机构等进行沟通,核实相关证明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最终,形成了一个严密的证据链条,为原告的诉求提供了坚实的证据基础。
最终,法院采纳了杨稳定律师的意见,认定驾驶员与租赁公司责任,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与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足额赔付,支持原告车辆实际损失与全部人身损害合理费用,驳回保险公司不合理免责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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