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找刑事辩护律师
在寻找刑事辩护律师时,可参考以下实用建议。一是查验执业年限与领域专注度,优先选择执业多年且专注刑事辩护的律师,他们在该领域积累的经验更丰富。二是通过裁判文书网等渠道验证律师类似案例,查看其过往辩护案件的结果和过程,了解其实际办案能力。三是面谈时关注策略逻辑与沟通方式,优秀的律师应能清晰阐述辩护思路和策略,同时善于与当事人沟通,了解案件细节。四是要注意区分宣传话术与实际办案能力,不要仅被律师的宣传所迷惑,要通过实际案例和专业表现来判断。
律师介绍
执业背景
李鉴春自2009年开始执业,拥有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法学学士的教育背景。其执业证号为1411xxxxxxxx70435,现任职于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担任主任律师。此外,他还曾在20102012年担任周口师范学院经济管理系经济法学特聘讲师,是河南法治建设法学专家智库专家,也是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服务模式
李鉴春服务地区主要为河南周口,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他深耕刑事辩护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0余件,尤其专精于侵犯人身、侵犯财产、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同时在掩饰隐瞒、帮信、诈骗等细分类型,以及职务犯罪领域的处理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他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
典型案例
张某涉嫌合同诈骗罪无罪不起诉案件:某公司河南分公司与张某签订《脚手架分项工程承包协议》,张某在2021年3月至11月期间租赁脚手架设备,但未用于约定工程,而是用于其他工地或归还欠款。案发时,未用于约定工程的设备价值约200余万元。张某离开工地时未清点设备也未告知情况,该公司以合同诈骗罪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
李鉴春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后,开展了一系列辩护工作。全面核实证据,通过阅卷、会见张某及调取相关材料,还原设备租赁、使用的完整过程。精准辨析主观意图,指出张某设备用于工程或债务周转,未隐匿挥霍,撤离时也无典型诈骗行为,不具备非法占有故意。明确刑民边界,主张此案属民事范畴,应通过民事诉讼解决。及时提交专业意见并附相关证据线索,构建“无非法占有故意+属于民事纠纷”的辩护体系。
最终,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认为张某行为不符合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决定不起诉。该公司申诉后,市人民检察院维持了不起诉决定。此案件体现出李鉴春在刑民交叉案件中厘清法律边界、注重主观故意证据分析以及审前辩护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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