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背景与案件承接
朱红亮,2018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6211201811069641,是甘肃腾金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服务地区为甘肃定西。其毕业于山西大同大学法学系,执业以来经办案件达400余件,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在此次涉嫌诈骗罪案件中,被告人李X委托朱红亮律师担任辩护人。
二、案件详情与指控
公诉机关甘肃省陇西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24年10月至2025年6月期间,被告人李X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认识律师能帮助老年被害人追回欠款的事实,以收取诉讼费、疏通关系等为由,多次骗取被害人钱款共计38950元,赃款用于个人还债及日常花销。案发后,李X家属代为全额退赔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的书面谅解,李X亦自愿认罪认罚。
三、办案流程与辩护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依法对李X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的刑事强制措施,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送陇西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经审查,以诈骗罪对李X向陇西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提出相应量刑建议。法院立案后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派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李X到庭应诉,朱红亮律师作为辩护人到庭参与诉讼。庭审中,朱红亮律师当庭提出李X具有如实供述、退赔获谅解、自愿认罪认罚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建议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四、审判结果与考量
法院经审理,判决李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同时依法没收作案工具手机一部。法院认为,李X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李X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案发后全额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朱红亮律师提出的从轻处罚意见符合事实与法律,法院予以采纳;但因李X诈骗老年人财物,依法应酌情从严惩处,故对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未予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法院予以采纳。此次案件展现了朱红亮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实务运作与法律应对能力。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