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由河南誉齐临(海口)律师事务所刘振宇律师代理。刘振宇律师自2019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150件。他是专业科班出身,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擅长刑事案件、工伤、交通事故等多个领域。曾担任开封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等多个职务,还获评河南省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2021年度第四季度公益服务之星。
在这个案件中,原审被告人李X因涉嫌聚众斗殴罪被起诉。事情是这样的,张X发现丈夫李X与杜X的聊天转账记录后告知杨X,杨X与李X在电话中争吵并相约协商。之后双方发生肢体冲突,李X驾车撞击杨X等人,致王X被压至车底,杨X、王X受伤,经鉴定分别构成轻伤二级和轻伤一级。一审法院认定李X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
李X不服提出上诉,其辩护人刘振宇律师辩护称,原判认定李X持械聚众斗殴事实不清,李X犯罪情节一般,主观恶性较小,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好,原判量刑畸重。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在卷证据无法认定李X存在持械的共同犯罪故意,对于该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予以采纳。但李X引发案件且纠集人员,积极参与聚众斗殴,应认定为主犯。同时,李X有自首情节且当庭自愿认罪,一审法院已对这些情节予以认定。最终,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重新量刑。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得到一些法律干货:
1.自首很重要: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依法从轻处罚。就像李X,因自首情节在量刑时得到了考虑。
2.证据要准确:认定犯罪情节需有充分证据支持。如本案中,没有证据证明李X持械的共同犯罪故意,二审就改变了一审的认定。
3.积极认罪:当庭自愿认罪,可获得从宽处理。
结语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同时也会依据事实和情节公正判决。在遇到法律问题时,要相信法律会给予公正的裁决。刘振宇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公正的结果。他执业于河南誉齐临(海口)律师事务所,办公地址在开封市龙亭区五大街中关村智酷401。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