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企业破产清算期间遇债权诉讼,律师精准抗辩驳回原告诉请
本案由北京云亭(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丁婷律师代理。丁婷律师拥有12年法律相关行业经验,曾在行政执法单位工作7年,是公务员转律师。她具有深厚的法律功底,能精准把握行政监管与司法实践的双重维度,尤其擅长处理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市场监管等领域的复杂法律问题,也专注于民商事争议解决、企业破产业务和刑事案件。
某矿业公司因经营不善,在2019年7月14日被哈巴河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一案。2022年5月12日,原告阿XX以恢复原状纠纷为由将某矿业公司诉至法院,称某矿业公司在2007年至2021年期间占用其80.2亩草原进行探矿及建设,造成草原植被破坏,要求支付草原使用补偿费77152.4元,拆除承包草原上的永久性建筑并恢复草原植被,还要求某矿业公司承担诉讼费。
案件在哈巴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原告提交了协议复印件、草原监理站证明、乡政府情况说明等证据。丁婷律师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从程序合法性、实体权利主张依据等方面进行全面抗辩,并提交相关法律依据及证据材料。
本案的争议焦点有三个:一是原告在某矿业公司破产清算期间提起要求清偿债务、恢复原状的民事诉讼,是否符合法定程序;二是原告主张的草原使用补偿费计算标准、年限是否合法有据;三是原告要求拆除永久性建筑并恢复草原植被的诉讼请求是否应当支持。
法院最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裁定驳回原告阿XX的起诉。法院认为,某矿业公司已被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原告应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而非直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债务人清偿。原告已在2020年7月向某矿业公司破产管理人申报过债权,所以本次起诉不符合法定程序。
案例二:合伙未清算径直主张财产分割,律师精准抗辩驳回原告诉请
还是丁婷律师代理的案件。原告薛XX、被告冉某某与第三人邵某某自2019年起存在合伙关系,共同经营烘干厂及农作物种植、购销、仓储等业务,但未签订书面合伙协议。2022年12月20日,三人在《站台余货明细表》上签字确认“余货总共2685吨,现挂账冉某某名下”。
2025年1月,原告薛XX以合伙合同纠纷为由将被告冉某某诉至法院,主张该2685吨玉米系合伙财产,被告售卖后未分配货款,要求被告支付其应得合伙所得及相应利息,并承担诉讼费。诉讼过程中,原告撤回了关于保全费的诉讼请求。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原告主张的2685吨货物是否属于合伙财产;原告在合伙未清算的情况下,能否径直主张分割案涉货物对应的款项;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存在滥用诉权情形。
丁婷律师团队提出了核心抗辩:原告未完成举证责任,其主张缺乏事实依据;原告存在滥用诉权嫌疑;合伙未清算,原告主张分割财产于法无据;被告处置货物系经合伙人同意,不存在侵害合伙权益的行为。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律师团队的全部抗辩意见,认定原告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判决驳回原告薛XX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自行负担。
法律干货
1.破产债权申报: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债权人应及时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而不是直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债务人清偿,否则可能不符合法定程序。
2.合伙财产分割:合伙财产分割需以清算为前提,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
3.举证责任:在诉讼中,原告要完成举证责任,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否则可能面临败诉风险。
结语
通过这两个案例,我们看到在法律纠纷中,专业律师的精准抗辩能起到关键作用。遇到法律问题不要慌,要及时咨询专业人士。丁婷律师拥有12年法律行业经验,就职于北京云亭(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地址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街北晟商业广场A座写字楼20层,大家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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