锁定违约事实
朱亚龙律师于2023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百余件案件。接手此案后,他对合同履行、沟通记录、验收凭证等全案证据进行了细致梳理。他逐页查阅合同条款,对比双方约定与实际履行情况;仔细查看沟通记录,不放过任何一条关于软件开发进度的信息;认真核实验收凭证,确认信息公司是否交付开发成果。通过这一系列动作,他戳破了被告“已完成开发”的虚假抗辩,固定了信息公司根本违约的事实。
突破时效障碍
面对被告提出的诉讼时效抗辩,朱亚龙律师精准适用民法典时效规则。他深入研究法律条文,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确定损失确定之日为时效起算点。为了找到有力证据,他反复查看付款、开票、验收等相关材料,构建完整的证据链。最终成功续上诉讼时效,为案件胜诉奠定了基础。
合理计算损失
依据民法典合同编司法解释,朱亚龙律师主张以替代交易差价作为实际损失。他详细分析XX公司另行委托第三方开发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论证交易的合理性。他收集了相关的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向法院充分展示替代交易的真实情况。法院最终采纳了该计算方式,支持了XX公司的诉求,为客户成功追回6万元赔偿,降低了项目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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