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存江律师,四川典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自2020年执业以来,在刑事辩护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此次他接手被告人唐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通过细致的证据审查为唐某争取到了缓刑。
证据初步审查
徐存江律师接到案件后,迅速投入到对案卷的查阅中。他仔细查看每一份证据,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公诉机关指控唐某销售金额达38万余元,未销售产品价值4.85万元,进货金额达121万余元。徐律师在审查证据时发现,本案证据并不能直接证实唐某销售的商品商标与被侵权商标之间基本无差别。他反复比对相关的商标图片和鉴定报告,从细微处寻找证据的漏洞。
关键细节挖掘
在销售金额的认定上,徐律师进一步挖掘细节。他对每一个买家的交易记录进行核实,与相关证人进行沟通,最终确定应认定销售金额为已查实买家的38.605万元。同时,徐律师还关注到唐某在一般性排查时主动交代罪行这一情节。他深入调查唐某被查获时的具体情况,收集相关的证人证言和现场记录,试图证明唐某具有自首情节。
辩护策略与成果
基于证据审查和细节挖掘的结果,徐律师提出了一系列辩护意见。虽然法院未采纳自首的辩护意见,但对于认罪认罚、初犯、退赃退赔、取得谅解等从轻处罚意见予以采纳。结合社区矫正评估意见,法院最终判处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徐存江律师通过对证据的严格审查和细节的深入挖掘,为唐某成功争取到了缓刑,使其免于实刑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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