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陈军李律师执业于贵州大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520xxxxxxxxx7636,服务地区为六盘水。其主要客户类型可能包含个人和企业,业务涵盖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等。从其代理的案例来看,工作方式侧重于诉讼业务。
案例详情
在这起好意搭乘引发交通事故后赔偿纠纷案件中,陈军李律师代理的被告AXX与原告BXX、C某、DXX、EXX系亲戚关系。2019年6月16日17时10分许,AXX好意搭乘F某与案外人G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F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认定,AXX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案外人G某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已支付赔付款,2019年底AXX与原告方经家族协商签订《证明》,明确事故相关费用已结清。然而,2024年8月原告方再次起诉AXX,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677004.05元并承担诉讼费。
办案行动
陈军李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行动。他多次与委托人AXX深入沟通,了解事故发生的完整经过、事后协商情况、费用支付细节以及《证明》签订的背景,确认AXX已支付1万元医疗费及约5万元安葬相关费用,且一直履行对原告DXX的赡养义务。重点收集并核实了《证明》原件及相关签字人员信息,确认其真实有效;同时调取了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核查了原告方与保险公司的调解协议及理赔支付凭证。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确定核心辩护思路,强调双方已达成赔偿协议,AXX无再行赔偿义务,对原告诉状中部分签字及委托律师的真实性提出质疑,主张原告再次起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最终结果
庭审中,陈军李律师清晰呈现相关证据,围绕辩护思路充分发表辩论意见。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已签订合法有效的《证明》,事故费用已结清,纠纷了结,原告方再次起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且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诉讼请求,应承担不利后果。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方负担,成功维护了委托人AXX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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