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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股权奖金扣留争议,引发劳动纠纷法律适用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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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13 · 1133人看过
股权专业律师 杨友良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7年
律所:安徽徽通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401201910120058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咨询电话:18715165778
案例展示:-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杨友良律师,法学、社会学双本科,河南财经大学民商法学研究生,安徽徽通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擅长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等方面的法律事务。在执业过程中,专注诉讼案件的研究,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司法实践经验,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在处理案件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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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案聚焦高管离职后股权奖金被扣问题。杨友良律师凭借深厚法理功底,精准剖析案件,指出公司未购股票应退款。法院最终支持退回奖金诉求,彰显其在劳动纠纷领域的专业判断与法律解释能力。
高管股权奖金扣留争议,引发劳动纠纷法律适用思考

法理深处的跨学科洞察

杨友良律师拥有法学、社会学双本科学历,河南财经大学民商法学研究生的教育背景,使其具备跨学科的独特视角。在民商事争议解决中,这种背景让他既能以严谨的法律逻辑分析案件,又能从宏观社会层面理解案件背后的利益关系。研究生阶段对民商法学的专攻,使他对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有系统性研究,为处理复杂案件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突破常规的法律适用边界

高管程X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劳动争议案中,双方争议焦点众多。公司以《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为由,认为程X不应再主张奖金等权益;而程X则要求返还扣留的股权奖金及相关利息、理财收益。杨友良律师深入分析案件,从法律层面指出,虽然双方签订了协议,但该协议利用排除劳动者权益的条款规避公司责任,应属无效。对于股权奖金,因公司未将其转换成股权,且双方已解除劳动关系,按照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公司应当退回待购股票的奖金。

精准论证赢得司法支持

证据质证环节,杨友良律师针对公司提出的各项辩解,逐一进行有力反驳。对于公司称项目亏损可扣除股权奖金的说法,律师指出出现亏损应一项目一计算,且公司未就项目实际亏损进行举证。最终,法院认可了杨友良律师的观点,判决公司支付程X购买股权奖金607000元,体现了律师在案件代理中精准的法律解释和论证能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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