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背景与案件委托
曹方律师就职于河南君信合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为河南洛阳。他毕业于吉林财经大学,执业以来办理大量民商事与刑事案件,在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刑事辩护等核心领域有丰富经验。原告受他人邀约为某酒店装修项目提供瓦工施工服务,工程完工后对方仅支付部分工程款,经核算仍欠5.5万元未付。原告委托曹方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将欠款方及垫付欠款的案外人诉至法院。
二、案件争议焦点梳理
案件核心争议焦点有三点。一是欠款方是否为案涉工程款的付款责任主体,其抗辩仅为现场负责人、实际责任人为案外人的主张是否成立;二是欠款方以施工质量存在问题、原告延误工期为由拒付工程款的理由是否合法有据;三是垫付欠款的案外人是否应当承担共同付款责任。
三、律师应对举措
针对上述焦点,曹方律师逐一开展工作。对于第一个焦点,他收集原告与欠款方的结算确认单、微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欠款方全程与原告对接施工事宜、进行工程款结算并实际支付过部分工程款,应承担付款责任。对于第二个焦点,梳理三方核算过程的相关证据,证实双方在对账时已就施工质量纠纷扣减1万元工程款,欠款方现再以质量问题、工期延误拒付无事实依据。对于第三个焦点,调取案外人与原告的微信聊天记录,案外人明确表示其支付的2万元为垫付性质,不应承担共同付款责任。
四、庭审表现与案件结果
案件审理过程中,欠款方到庭应诉并提出抗辩意见,垫付欠款的案外人经法院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法院依法进行缺席审理。曹方律师在庭审中清晰陈述案件事实,全面举证质证,就争议焦点发表专业代理意见。最终,法院对曹方律师的全部诉讼主张均予以采纳,依法作出终审民事判决,判令欠款方支付拖欠的工程款55000元,驳回原告对垫付案外人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保全费均由欠款方全额承担,原告的合法债权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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