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石立律师事务所的黄蓉律师,拥有丰富的民商事纠纷处理经验,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
证据收集与整理
黄蓉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着手收集与案件相关的各类证据。包括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苏X×××××号小型轿车的行驶证、杨XX的驾驶证、保险单、出、入院记录、医疗费票据、费用清单、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扬州东方医院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等。这些证据是认定案件事实和确定赔偿责任的关键。黄蓉律师对这些证据进行了细致的整理和分类,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关联性。
损失认定与辩论
在庭审过程中,黄蓉律师围绕原告周XX的各项损失进行了充分的辩论。对于医疗费,她依据原告提供的出、入院记录和医疗费发票,主张31379.51元。面对被告安XX公司要求扣除15%非医保用药的主张,黄蓉律师指出其未能提供证据证明,最终法院采信了她的观点。在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鉴定费和交通费等方面,黄蓉律师同样依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为原告争取合理的赔偿。例如,在残疾赔偿金方面,面对被告保险公司对原告伤残等级的质疑,黄蓉律师强调鉴定程序合法,且有扬州市XX人民医院出院记录为证,最终法院采信了鉴定结论,确认了原告的残疾赔偿金。
责任划分与赔偿计算
黄蓉律师根据事故责任认定和保险情况,合理划分各方责任。由于肇事车辆在被告XX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在被告安XX公司投保了100万元计免赔商业三责险,黄蓉律师主张被告XX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2万元,对于超出交强险部分的损失,由被告杨XX承担70%的赔偿责任,其中被告安XX公司在商业三责险限额内赔偿大部分,被告杨XX承担剩余部分。同时,黄蓉律师考虑到被告杨XX已预付的费用,以及案件受理费的承担问题,提出了合理的赔偿计算方案,最终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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