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福律师,浙江众诺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自2019年踏上执业之路,便全身心投入到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他凭借扎实的法学本科学识和丰富的庭审实战经验,迅速成长为律所骨干。
案件受理与诉求
申请人叶委托杨福律师代理其与安徽XX公司的劳动争议案。叶称于2023年XX月XX日入职担任门店店长,试用期月薪7000元,转正后固定薪资4200元加提成。入职后双方未签劳动合同,被申请人未缴纳社保,且降低薪酬待遇,最后工作至2024年X月XX日。叶请求裁决多项权益,包括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2024年4月工资、未休年休假工资、补缴社保以及解除平台账号绑定。
被申请人抗辩与审理查明
被申请人安徽XX公司辩称自己非适格当事人,申请人应与宁波XX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等。杨福律师协助仲裁庭查明,申请人于2023年XX月X日起受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指派负责宁波XX公司筹建,2023年11月22日加入微信工作群,工作地点在宁波市某汽车租赁门店。入职后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被申请人未为申请人缴纳社保,并查明了被申请人支付工资的情况以及申请人4月29日通过微信表示“不做了”等事实。
裁决结果与律师贡献
仲裁庭最终认为,申请人受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实际管理,工资由被申请人支付,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对于工资标准,采信了申请人主张。裁决被申请人支付2024年4月工资4055.2元、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22673.6元,补缴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生育)保险。杨福律师在案件中,通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代理工作,为劳动者叶追回工资及赔偿金2.6万余元,成功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杨福律师在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不断深耕,凭借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为众多当事人解决法律难题,在劳动争议等细分领域展现出卓越的专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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