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佩荣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敏锐的洞察力,在这场诉讼中为被申请人成功维权。
剖析关系实质
彭佩荣律师自2001年开始执业,累计承办案件逾6000件,擅长精准拆解案件核心痛点。在本案中,她未被表面的“聘书”和“授权委托书”迷惑,而是从劳动关系的法定构成要件出发,指出申请人作为公司经理,全权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安排自主灵活,不符合劳动关系的人格从属性特征。
抓住关键事实
彭律师敏锐发现申请人自2018年起已享受养老金待遇,依据相关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与新用人单位通常不认定为劳动关系,这直接否定了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基础。同时,她深入挖掘公司股权变更情况,证明申请人以股东代理人身份参与公司决策,说明其参与经营管理是基于股东身份和家庭关系。
强调证据缺失
长达近十年,申请人未能提供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社保缴纳凭证等证明劳动关系存续的直接证据。彭律师据此指出申请人主张的劳动关系缺乏“经济从属性”。最终,仲裁委采纳了彭律师的观点,驳回申请人全部仲裁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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