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宇杰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执业以来,已承办案件逾400余件,尤其在工伤待遇赔偿纠纷案件上有着丰富的经验。此次他接手的某市政集团承建项目工伤劳动争议案,充分展现了其专业能力和对当事人权益的维护。
突破劳动关系争议
黄宇杰律师在办理此案时,核心策略是以“用工主体责任”突破劳动关系争议。他援引生效《认定工伤决定书》,该文书明确用人单位为某市政集团公司,且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诉讼,视为认可工伤认定结论。同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律师调查令调取公司在工伤认定阶段提交的材料,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证据链。
争取合理工资标准
对于工资标准争议,黄宇杰律师主张按广东省2023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1121元计算。他依据相关法律,指出杨X入职仅5天即受伤,未形成完整工资记录,符合“难以按本人工资计发”的情形,应按省级标准执行,有力反驳了公司按低标准计发的主张。
举证实际损失
在实际损失举证方面,黄宇杰律师聚焦“必要性”与“合理性”。对于护理费,提交医院证明,参照当地护工标准主张费用,公司未举证已派员陪护,法院予以支持。对于交通费,强调属“因工伤赔偿实际支出”,公司应依法承担。最终,法院维持一审判决,支持了杨X的诉求,驳回公司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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