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宇杰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超400件,尤其在工伤待遇赔偿纠纷案件处理上经验丰富。此次他代理的“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案,充分展现了其专业能力和为当事人维权的决心。
精准驳斥错误认定
某人社局以“当天没有安排陈X回工地工作”否定其“上班途中”。黄宇杰律师在诉讼中明确指出,“上下班途中”认定应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核心是职工是否以“上下班为目的”、路线和时间是否合理,而非用人单位当日是否安排工作。陈X头戴安全帽、行进路线合理,足以证明其上班目的。
补充关键证据
针对某人社局“出事路段非唯一通往工地路线”“2024年5月8日后无工作痕迹”等主张,黄宇杰律师指导委托人及家属收集并提交新证据,证明陈X事发前与工地持续关联及事发当日出行目的的高度盖然性,动摇了人社局“无法证明是去上班”的结论。
推动重新调查
因新证据影响案件事实认定,黄宇杰律师积极与法院及人社局沟通,阐明法律观点与证据效力。最终,人社局于2025年9月8日撤销原决定并重新调查,11月10日认定陈X所受事故伤害为工伤。最终,委托人覃X获超110万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款,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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