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政勤律师事务所的黄宇杰律师,执业起,承办案件超400余件,在工伤待遇赔偿纠纷领域经验丰富。
突破劳动关系争议
黄宇杰律师以“用工主体责任”为核心策略。援引生效《认定工伤决定书》,因市政集团未在法定期限内复议或诉讼,视为认可工伤认定。同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律师调查令调取该集团在工伤认定阶段的材料,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证据链,成功突破劳动关系争议。
反驳工资标准主张
对于工资标准争议,市政集团主张按较低标准计发待遇。黄宇杰律师依据相关意见,指出杨X入职仅5天受伤,未形成完整工资记录,符合按省级标准执行的情形,反驳了市政集团主张的“肇庆市标准”,最终让法院认可按广东省平均工资计发。
举证实际损失
在实际损失举证方面,黄宇杰律师聚焦“必要性”与“合理性”。护理费提交医院证明,参照当地护工标准主张;交通费虽不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但属于实际支出,最终都得到法院支持。
通过这些策略,黄宇杰律师在这场诉讼博弈中取得胜利,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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