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由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杨慧律师代理。杨慧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10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她是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还是玉龙县法学会法律咨询专家、玉龙县妇女联合会副主X、丽江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等领域。
2019年5月4日,宋女士与康XX公司签订了康美之家会员权益产品购买协议,认购了玉龙养生坊13102号房屋,还按约定支付了1181907元购房款。然而,房屋虽已封顶,康XX公司却迟迟不履行交付过户手续。宋女士一打听,发现该公司销售的房屋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土地使用年限仅40年,与宣传的70年相差甚远。宋女士多次交涉无果,无奈之下将康XX公司告上法庭。
康XX公司辩称,签订协议时虽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但已告知宋女士相关证件在办理中,且协议还有康养、医疗等服务附加值。公司在2020年1月16日取得了预售许可证,而宋女士在2020年1月9日就起诉了。公司还称不存在故意隐瞒情况,宋女士自身也应尽审慎义务,愿意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延期交房违约责任,但不应承担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
杨慧律师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除非在起诉前取得许可证明。本案中,康XX公司在宋女士起诉后才取得预售许可证明,所以协议应认定无效。同时,宋女士未能充分证明康XX公司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且自身在签订协议时也有审查注意义务。
最终,法院判决康美之家会员权益产品购买协议无效,康XX公司返还宋女士购房款,并支付自2019年5月12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止的利息,还需赔偿宋女士经济损失100000元。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得到以下法律建议:
1.审查证件:买房前一定要仔细审查开发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相关证件,避免陷入无证销售的风险。
2.审慎签约:签订购房协议时,要认真阅读条款,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对不确定的内容及时咨询专业人士。
3.保留证据:在购房过程中,注意保留好付款凭证、宣传资料、协议等相关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买房是人生大事,大家在购房过程中一定要保持谨慎,遇到问题及时寻求法律帮助。杨慧律师执业多年,经验丰富,所在的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位于云南省丽江市玉龙县长水路嘉和科技创业园1号楼3层,大家在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考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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