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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之上:龙成律师为房屋强拆受害者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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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09 · 1375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龙成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8年
律所: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101200810544893
擅长领域:法律顾问
咨询电话:18100800665
代表案例:11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龙成律师,曾在四川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近五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四川省律师协会员,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熟悉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包括公安机关及法院和检察院的办事流程,具备办大案、要案一般律师不具备的独特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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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法庭内,气氛紧张。周XX等四原告状告XX街道办事处房屋行政强制违法。被告坚称原告房屋是违章建筑应拆除,龙成律师凭借专业与证据,为原告据理力争。这场激烈交锋,谁能赢得正义?

法庭风云初起

2013年10月15日,四川省双流县人民法院内,一场关于房屋行政强制的诉讼悄然拉开帷幕。周XX、罗XX等四原告委托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的龙成律师,将XX街道办事处告上法庭,指控其强拆行为违法。法庭上,各方严阵以待,气氛剑拔弩张。

原告诉求背后的真相

原告们表示,被告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通知》认定房产为违法建筑是错误的。他们的房屋有《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和《村镇房屋所有权证》,即便部分未办房产证,也不应被认定为违法。而且该房产处于北改区域,应按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拆迁补偿。同时,被告不具备拆迁主体资格,征收拆迁程序严重违法。为支持诉求,原告提交了一系列证据,包括通知、证件、照片、录音等。

被告的强硬立场

被告XX街道办事处则坚称,原告在XX路社区5组川陕XX旁未经批准擅自修建约400平方米房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应予以拆除。而且原告已在别处获得拆迁安置宅基地,应交出旧房宅基地。被告也提交了相关通知作为证据。

龙成律师的精彩辩护

龙成律师凭借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对被告的观点进行了有力反驳。他指出,被告认为原告房屋违法却未提供相关证据,拆除行政行为缺乏合法的证据材料和法律依据,且未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在质证环节,龙成律师对证据的分析精准到位,让被告的漏洞逐渐暴露。

正义的裁决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被告未提供证据证明原告房屋违法,拆除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且未履行法定程序。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于2013年3月22日拆除原告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龙成律师成功为原告维护了合法权益,这场激烈的法庭较量以正义的胜利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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