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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续保附加险拒赔,律师如何为患者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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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09 · 1467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田洁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102人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河南荣勋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102202311599854
擅长领域:金融保险
咨询电话:15093639958
案例展示:-
律师优势: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专利代理经历;执业优势:熟知各大保险公司的合同条款,擅长保险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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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原告杨先生购买保险续保后,附加险因所谓“观察期”遭拒赔,与保险公司陷入纠纷。田洁律师凭借专业能力,为杨先生据理力争,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付,看田洁律师如何破局。

初涉险局:续保附加险遭拒赔

原告杨先生购买被告某财险公司的某健康保险,一直按时续保。某年保险产品升级,新增附加险恶性肿瘤重度特定药品费用医疗保险。杨先生因肺腺癌住院,出院申请理赔时,主险获赔,但附加险以有三十天观察期为由拒赔。杨先生不服,认为购买时被告明确表示按时续保无观察期,且主险无需计算观察期,为何附加险要重新计算,沟通无果后诉至法院。

专业出击:庭审交锋寻真相

被告辩称杨先生属等待期出险,不属于保险责任,且原告在投保前已存在症状,无法核实其真实目的,利息、诉讼费等均不予承担。田洁律师为杨先生积极收集证据。杨先生申请证人闫某出庭,闫某称公司内勤宣导老客户正常续保不存在观察期,不区分主险和附加险。被告申请证人张某出庭,称公司培训宣传彩页说明了附加险等待期后才能赔付。

法理制胜:法院判决获赔付

田洁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条指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应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被告未提交证据证明已向原告告知新增附加险存在等待期,且销售人员认可老客户正常续保无等待期。最终,法院认为保险合同整体生效,不区分主险与附加险,支持杨先生部分诉求,判决被告赔付保险金。田洁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严谨态度,为杨先生成功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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