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焦点聚焦
在工程款结算下浮率争议仲裁案里,杨龙律师接受被申请人委托后,迅速锁定案件核心矛盾,即申请人主张的“工程款不下浮”有无合同及法律依据。通过细致梳理,明确了三个关键争议焦点,为后续办案奠定基础。
证据链的构建
杨龙律师团队对涉案全部证据进行系统梳理,形成完整证据链。招标文件及《总承包合同》明确下浮率为合同实质性条款;《补充协议》未取消下浮率,且申请人协商时未提异议;联合体内部施工合同印证申请人认可下浮结算;政府函件和会议纪要不构成合同变更;申请人主张的变更违反《招标投标法》规定。
仲裁庭审抗辩
仲裁庭审中,杨龙律师围绕证据和法律依据提出核心抗辩。指出原合同及补充协议未取消下浮率,申请人混淆概念;进度款支付与结算标准不同,政府文件“进度款暂不下浮”不能推导结算无需下浮;申请人主张的变更违反法律规定应无效;前21期进度款按约定支付,双方有下浮结算共识。
最终,广州仲裁委员会采纳杨龙律师全部抗辩意见,驳回申请人全部仲裁申请,仲裁受理费和处理费共194104元由申请人承担,被申请人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再次彰显了杨龙律师的专业能力和“专业创造价值”的执业理念。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