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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保护的法益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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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3 · 21341人看过
导读:实体的刑法法益概念,又称内容的、充实的刑法法益概念,基于个人主义的思想,重在刑法法益的内容,例如,诈骗、抢劫犯罪侵犯的刑法法益是财产,但除此之外,还有防止诈骗、抢劫行为的利益。

盗窃罪保护的法益是什么意思?

其实在我国法律上有很多专业的词汇平时我们根本就接触不到,并且就算真的涉案其中,对于案件当中存在的某些实质性的问题这也是我国司法界工作人员要仔细进行研究的。比如说提到法益这个法律概念,我们就以盗窃罪为例,在下面的这篇文章当中帮助大家仔细的来了解一下盗窃罪保护的法益是什么意思?

一、盗窃罪保护的法益是什么意思?

法益是刑法学上的用词,指的是法律所保护的利益。刑法上的法益概念,可以分为实体的刑法法益概念和形式的刑法法益概念。

实体的刑法法益概念,又称内容的、充实的刑法法益概念,基于个人主义的思想,重在刑法法益的内容,例如,诈骗、抢劫犯罪侵犯的刑法法益是财产,但除此之外,还有防止诈骗、抢劫行为的利益。形式的刑法法益概念,基于全体主义,重在刑法法益的方法,还以诈骗、抢劫犯罪为例,它们侵犯的法益除财产之外,还有抑制不法得利意思的利益。这种概念完全精神化,没有内容。刑法法益的概念应该是以实体的内容为主,兼顾形式的概念。

二、盗窃罪的处罚

根据本条规定,本罪有4个量刑幅度,即:

1 、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较大的起点为25份。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三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量刑即处3年以下有朔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判处罚金,根据《解释》第条规定,应当在1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罚分子,应当在1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下同)。

2 、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所谓数额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000元至100000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巨大的起点为250份。其他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巨大以外的其他严重情节。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

( 1 )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 2 )盗窃金融机构的;

( 3 )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 4 )累犯

( 5 )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 6 )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 7 )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 8 )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另外,根据《解释》第 9 条第1款之规定,盗窃国家二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最刑即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所谓“数额特别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0000元至500000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为 2500 份,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特别巨大以外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根据《解释》第 6 条第 3 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巨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 1 )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 2 )盗窃金融机构的;

( 3 )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 4 )累犯;

( 5 )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 6 )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 7 )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 8 )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一级文物的,亦要依本幅度量刑即处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 、犯本罪,具有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所谓盗窃金融机构,是指盗窃金融机构的经营资金、有价证券和客户的资金等,如储户的存款、债券、其他款物,企业的结算资金、股票,不包括盗窃金融机构的办公用品、交通工具等财物的行为。根据《解释》第9条第3款规定:“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主要是指盗窃国家一级文物后造成损毁、流失,无法追回;盗窃国家二级文物3件以上或者盗窃国家一级文物1件以上并具有该解释第6条第3项第 1 、 3 、 4 、 8 目规定情形之一的行为。

5 、在共同盗窃犯罪中,各共犯人基于共同的故意,实施了共同的犯罪行为,应对共同盗窃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后果负责。

审理共同盗窃犯罪案件,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对各被告人分别作出处理:

( 1 )对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盗窃的总数额处罚;

( 2 )对共同犯罪中的其他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共同盗窃的数额处罚。

( 3 )对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共同盗窃的数额确定量刑幅度,并依照本法第 ?7 条第 2 款的规定,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6 、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的盗窃犯罪分子,应当在一干元以上盗窃数额的二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罪分子,应当在一干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可以看出法益在我国刑法当中是指法律所保护的我国公民的具体的利益,所以具体到盗窃罪保护的法益的话,盗窃罪是国家针对公民私有财产进行保护的,并且在我国的刑法当中,法益其实是分为实体跟形式这两种不同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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