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风云初起
沈阳市的法庭内,气氛剑拔弩张。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于XX犯合同诈骗罪,一场激烈的法律对决即将上演。被告人于XX神情紧张,而他的辩护人曹亮律师,眼神坚定,沉稳地坐在一旁,准备迎接这场挑战。
案件全貌浮现
经法院审理查明,于XX所在的XX公司在煤炭经营业务中,与多家公司产生纠纷。2011年5月,XX公司与XX公司签订煤炭购销合同,收取665万元银行承兑汇票后未按约交付货物。此外,2008年XX公司与海港XX公司签订的购煤协议也出现履行问题。
律师辩护出击
曹亮律师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发表了有力的辩护意见。对于XX公司与海港XX公司的案件,他指出合同未履行是因客观因素导致,XX公司应承担民事责任,且被告人于XX履行的是职务行为,未非法占有财物。对于与XX公司的案件,曹亮律师举证证明款项用于购煤,XX公司有供货能力,未全部履行合同是因洗煤设备问题、提货受阻及煤炭自燃等原因,且被告积极采取了补救措施。
判决结果揭晓
然而,法院认为XX公司在与XX公司的合同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于XX作为主要决定及实施人构成合同诈骗罪,但对于公诉机关指控于XX作为XX公司主要负责人诈骗海港XX公司货款的指控,因现有证据无法排除合理怀疑,不予支持。最终,于XX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虽然最终判决于XX有罪,但曹亮律师在庭前多次会见被告人、查阅卷宗、走访证人并收集证据,其无罪辩护意见部分被采纳,让被告人避免了可能的无期徒刑,维护了被告人的最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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