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口子走到离婚这一步,难免会有各种矛盾和纠葛,而谁是过错方常常是争论焦点。比如一方觉得另一方不忠,或者有家暴倾向,另一方却不这么认为,双方各执一词。确认过错方不光关系到面子问题,更重要的是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方面,过错方和无过错方的待遇可能会有很大差别。那么,在离婚之际,要怎么判断夫妻过错方是谁呢?
一、法定过错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了几种法定的过错情形。一是重婚,也就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这严重违反了婚姻的忠诚义务。比如王女士发现老公在和自己婚姻存续期间,又和别的女人登记结婚了,那老公就属于重婚的过错方。二是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像李先生老婆长期和另一个男人在外租房生活,这就是典型的与他人同居。三是实施家庭暴力,包括身体暴力、精神暴力等。比如张女士经常被老公殴打,身上总是伤痕累累,老公的行为就构成家庭暴力。四是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比如赵先生对年迈生病的父母不管不顾,这就是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
二、收集证据的重要性
要判断过错方,证据至关重要。以家庭暴力为例,如果妻子遭受丈夫的暴力伤害,要及时报警,警方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等都是重要证据。同时,受伤后要尽快去医院就诊,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等也能证明伤害的存在。再比如,怀疑对方与他人同居,可以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收集相关证据。但要注意收集证据的方式要合法,不能侵犯他人的隐私和合法权益。比如偷偷安装摄像头在他人住所就不合法,但在自己家中安装摄像头拍摄到配偶与他人同居的画面,就是有效的证据。
三、证人证言的作用
除了书面证据,证人证言也能起到关键作用。邻居、朋友等如果目睹了夫妻间的矛盾和过错行为,可以作为证人出庭作证。比如夫妻吵架时,邻居听到丈夫辱骂妻子,情节恶劣,那么邻居就可以为妻子作证。不过证人证言的证明力相对较弱,多个证人的证言相互印证,证明力会更强。而且证人要能够客观、真实地陈述自己所了解的情况,不能凭主观臆断。
四、综合判断的要点
判断过错方不能只看单一证据或事件,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有时候一方可能有轻微的过错行为,但不构成法定的过错情形。比如夫妻间偶尔的争吵、冷战,不能简单地认定为过错方。要结合整个婚姻过程中的行为表现、过错行为的严重程度、持续时间等。如果一方在婚姻中偶尔有一次情绪激动动手打人,但之后诚恳道歉并改正,和长期实施家庭暴力的性质就不同。同时,还要考虑双方的陈述和辩解,不能偏听偏信。
离婚确定过错方后,后续还会面临财产分割比例怎么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是否受影响、过错方是否需要支付精神损害赔偿等问题。这些问题处理起来比较复杂,稍有不慎就可能损害到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专业律师,律图网的律师都有正规的执业资质,在婚姻纠纷领域经验丰富。他们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实用的法律建议,帮你解决难题,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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