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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最迟会在什么时间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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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03 · 1092人看过
导读:离婚冷静期是法律规定的固定期限。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因此,离婚冷静期加上申请发证的时间,最迟在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后六十日结束。
离婚冷静期最迟会在什么时间结束

两口子过不下去打算离婚,本想着去民政局办个手续就能解脱,可现在有了离婚冷静期这档子事儿,让离婚变得没那么简单了。很多人心里都犯嘀咕,这离婚冷静期到底啥时候能结束啊?自己到底要被这“冷静”的日子困住多久呢?接下来就给大家好好说说这离婚冷静期的事儿。

一、离婚冷静期的基本时长规定

根据法律,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离婚冷静期加上后面申请离婚证的期限一共是六十日。

打个比方,老张和小李去民政局申请离婚,从民政局受理申请那天开始算,前三十天是冷静期。在这三十天里,只要有一方反悔,这婚就离不成了。要是三十天里两人都没反悔,接下来还有另外一个三十天,在这第二个三十天里,两人必须一起去民政局领离婚证,要是没去,也会被当作撤回离婚申请

二、冷静期内的特殊情况

在离婚冷静期内,要是出现了一些特殊情况,比如一方突然反悔不想离婚了。这种时候,反悔的一方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需要准备的材料就是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并且要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后,会给一个《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然后把相关材料存档。这样一来,离婚程序就终止了,也就不存在冷静期继续计算的问题了。

三、冷静期届满后的处理

如果冷静期顺利度过,接下来就是申请离婚证的三十天。在这期间,双方要一起带着相关材料,像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就会发给离婚证。要是超过这三十天双方都没有去申请,那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冷静期也就到此结束了。

四、特殊情况的应对方法

如果在离婚冷静期内,一方遭遇了家庭暴力等紧急情况,没办法等到冷静期结束再离婚,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诉讼离婚就不受离婚冷静期的限制,需要准备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相关证据材料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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