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中,夫妻两人过日子难免会有磕磕绊绊,有时一气之下就想着去离婚。可真到了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又有人会疑惑,现在办理离婚是不是有个离婚冷静期呢?毕竟这个规定好像是新出来的,很多人不太清楚具体情况。接下来咱们就好好说说办理离婚手续时离婚冷静期的事儿。
一、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情况
离婚冷静期是《民法典》中的一项规定。根据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比如,小张和小李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后,从当天开始算进入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在这三十天内,小张后悔了,不想离婚了,他就可以按照上述流程撤回离婚申请。
二、适用的离婚方式
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而诉讼离婚并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如果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就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例如,小王和小赵感情破裂,小王想离婚,但小赵不同意,这种情况下小王就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不受离婚冷静期的限制。
三、申请离婚的流程
1.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2.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3.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离婚冷静期。
4.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
5.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四、冷静期的意义
离婚冷静期的设立是为了避免夫妻双方因一时冲动而草率离婚。在冷静期内,夫妻双方可以有时间重新审视自己的婚姻,思考离婚的决定是否正确。很多夫妻在冷静期内经过深思熟虑,最终选择继续维持婚姻关系。比如,刘先生和刘太太在气头上申请了离婚,在冷静期内,两人都冷静下来,回忆起过去的美好时光,最终决定不离婚了,继续好好过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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