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北京云亭(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丁婷律师代理。丁婷律师我在行政执法单位工作7年,实习加执业,从事法律相关行业12年
公务员转律师,是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委员。她曾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七年,有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行政执法经验,尤其擅长民商事诉讼、企业破产和刑事辩护等领域,成功代理过多起疑难复杂案件。
2023年3月,贾某某为了生活消费,委托亲属和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签了《二手车买卖合同》,花72000元买了一辆本田飞度。合同里明确写着“本车质保,无事故,无水泡,无火烧”,车商还承担车辆过户费用。贾某某按约定付了钱,车商也完成了车辆交付和过户。
可买车没多久,贾某某发现车底盘漏油,就委托专业机构检测,结果显示这是一辆重大事故车。为了进一步确认,贾某某申请司法鉴定,经双方协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汽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出具报告,证实这辆车有多处维修痕迹,和车商承诺的完全不符。
原来,这辆车的原车主在2021年进行过重大维修,花了25034元,但车商卖车时没告诉贾某某。贾某某找车商协商,车商只同意退车退款,不肯承担惩罚性赔偿。没办法,贾某某只好委托丁婷律师起诉。
贾某某的诉讼请求包括撤销合同、返还购车款和利息、赔偿车辆保险费等实际支出、支付三倍购车款的惩罚性赔偿金,以及让车商承担律师费、保全费等费用,还要求二手交易行承担连带责任。
案件的争议焦点有三个:车商卖车时是否构成欺诈;贾某某主张的退车退款、三倍赔偿和各项费用能不能得到支持;二手交易行要不要承担连带责任。车商上诉说自己查过维修记录,显示为零,对车辆事故不知情,不构成欺诈,还说事故位置隐蔽,超出了合理注意义务范围,还说一审法院没认定他们提交的《公证书》,违反法定程序。二手交易行则称自己只是代收购车款,不该承担连带责任。
一审法院判决撤销合同,车商返还购车款,支付三倍赔偿金,承担保全费和鉴定费,驳回了贾某某的其他请求。车商不服上诉,二审法院查明,公证书查询时间在双方有争议之后,不能证明车商销售前履行了审查和告知义务。车商作为专业销售机构,没履行检测义务,在合同里虚假承诺,构成欺诈。最终,二审法院驳回车商上诉,维持原判。
法律干货
保留证据:在交易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合同、转账记录、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以便在发生纠纷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了解义务:经营者有如实披露商品真实信息的义务,如果故意隐瞒或虚假承诺,消费者有权要求“退一赔三”。
及时维权:发现问题后要及时与商家协商,协商不成要尽快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避免错过维权时机。
结语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在消费过程中遇到欺诈行为,不要害怕,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丁婷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为贾某某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如果大家在生活中遇到类似的法律问题,不妨咨询专业律师。丁婷律师执业于北京云亭(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地址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街北晟商业广场A座写字楼20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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