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四川凉山债权工伤律师解正军:处理劳务死亡案减责

四川凉山债权工伤律师解正军:处理劳务死亡案减责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01 · 1291人看过
导读:解正军自2019年执业于四川鼎仁律师事务所,专长债权债务、工伤赔偿等民商事领域。在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中,作为被告简X、潘X甲代理人,使二被告减少赔偿额,降低责任比例。

擅长领域广泛

解正军于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在四川鼎仁律师事务所工作多年,累计承办案件逾200件。其服务地区为四川凉山,主要服务企业与个人等客户,工作侧重诉讼。他深耕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工伤赔偿民商事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00余件,尤其专精债权债务案件,在建设工程、劳务合同纠纷及工伤赔偿领域也经验丰富。

处理劳务死亡纠纷

2021年12月,被告简X请被告潘X甲拆除家中旧房顶,潘X甲召集包括死者王XX在内的工人施工。同年12月23日,王XX因横梁断裂从约3.4米高处坠落重伤,经多次住院治疗,于2022年2月10日死亡。事故发生后,简X垫付部分费用。原告潘X(精神残疾,无劳动能力)、王某(未成年人)请求判令二被告连带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544,586.73元。

解正军作为被告简X的代理人,分析案情后,主张其与潘X甲是承揽关系,作为定作人无选任过错,已尽提醒义务;王XX自身存在重大过错;且王XX死亡与家属放弃治疗有关。作为被告潘X甲的代理人,主张其仅为介绍人,与王XX无雇佣关系,死者王XX与简X构成劳务关系,且王XX自身存在重大过错。

最终法院认定简X与潘X甲之间形成承揽关系,潘X甲与死者王XX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死者王XX自身存在过错。被告潘X甲承担40%赔偿责任,赔偿557,285.69元;被告简X承担30%赔偿责任,赔偿337,964.27元(扣除已垫付的80,00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相比原告最初诉求,二被告减少了赔偿额,降低了责任比例。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