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辽宁海之纳律师事务所王铖律师代理。王铖律师从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执业证号为1211xxxxxxx42669。他服务于辽宁省辽阳市,自2012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累计承办案件数百件,是辽阳市律协刑委会委员、辽阳律协惩戒委委员,也是辽阳地区大型企业的法律顾问、辽宁海之纳律所合伙人、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深耕于刑事、婚姻家庭案件领域。
2024年8月,毕X通过微信附近的人添加被害人高X,还谎称自己叫“毕正”、离异无孩。8月10日18时30分许,毕X把高X骗到家中,将其按在沙发上,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高X争吵后衣衫不整离开。
王铖律师受理案件后,多次到看守所会见毕X,为他办理了取保候审。案件到审查起诉阶段,王律师梳理卷宗发现,一是嫌疑人没有违背妇女意愿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被害人事前知晓去嫌疑人家里可能发生性行为,且自主选择去其家中;被害人对事件过程描述矛盾,不符合常理;两人微信聊天及透露私密信息显示关系亲密。二是公安机关提交的证据不足,两份刑事复议决定书未附卷,影响证据完整性和连贯性。
最终,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法律规定,决定对毕X不起诉。
法律干货
重视证据完整性:证据是案件的关键,像本案中刑事复议决定书未附卷就影响了案件判断。所以在案件侦查和处理过程中,要确保各类证据完整提交。
注意陈述一致性:被害人陈述是重要证据,如果陈述前后矛盾,会降低可信度。所以陈述事实时要尽量准确、一致。
综合判断关系: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愿不能只看表面指控,要综合考虑双方关系、事前沟通等因素。
结语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法律讲究事实和证据,每一个案件都需要严谨对待。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要惊慌,要相信法律会给出公正的裁决。王铖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辽宁海之纳律师事务所位于辽阳市白塔区青年大街38号襄元堂4楼,大家有需要可以进一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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