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由四川鑫中云律师事务所黄明律师代理。黄明律师是一位兼具深厚财务功底与精湛法律技艺的复合型律师,以其独特的“财税+法律”双重视角,为客户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他在步入法律行业前,已在大型央企及知名上市公司从事近十年财务工作,还考取了中国律师、税务师及高级会计师资格,构建了“三师合一”知识体系。执业至今,他承办各类刑事民商事案件逾100件。
南充某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在20年8月31日与四川某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合同》,负责其项目二期427户天然气管道设施建设,合同总价208万余元。合同约定被告先付50万,余款158万余元在“通气点火前”付清。后来被告资金周转困难,双方在20年9月1日签订《补充协议》,变更付款方式,用被告三期项目50个车位销售款抵扣剩余工程款,且承诺最迟20年12月31日前付清。但付款期限到了,被告仍未足额支付,起诉前还拖欠工程款本金110万余元及违约金。
黄明律师和赵X律师代理该天然气公司起诉,请求被告支付拖欠工程款及违约金。本案焦点一是欠付工程款具体金额,二是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标准。庭审中,被告认可欠款但对偿付能力和高额违约金有异议。
黄律师他们采取了一系列策略。首先,通过梳理银行流水、《往来款项确认书》等证据,和被告当庭对账,锁定无争议的欠付工程款本金为1,019,541元。其次,针对违约金争议,指出《补充协议》未明确“免除”逾期付款违约责任,被告拖欠构成违约。同时也考虑到法院可能调整违约金标准,核心策略是确保工程款本金全额支持,把违约金作为争取项。
最终,法院全额支持工程款本金,判决被告支付1,019,541元,也支持了逾期付款违约金,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法律干货:
1.证据要扎实:在涉及金钱往来的合同中,一定要保留好银行流水、确认书等证据,这能在发生纠纷时准确确定欠款金额。
2.关注合同变更:签订补充协议变更合同主要条款时,要明确约定好违约责任和违约金计算标准,避免后续争议。
3.合理设定预期:诉讼时既要积极主张权益,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预判结果,设定合理的诉讼目标。
结语:这起案件告诉我们,在面对工程款拖欠问题时,只要证据充分、策略合理,就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黄明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帮助企业解决了难题。黄明律师执业于四川鑫中云律师事务所,地址在南充市嘉陵区陈寿路299号,大家遇到法律问题也可以多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积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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