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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疑难执行与民商事诉讼律师吴天成:破执行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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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01 · 1905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吴天成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6年
律所: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05202010192257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5162433926
代表案例:-
律师优势:办过大案,会外语,有顾问单位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吴天成律师,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特别擅长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 吴天成执业领域为:民事诉讼(含离婚、继承、交通事故、工伤等类型案件)、商事诉讼(合同纠纷等)、刑事辩护、行政诉讼。 吴律师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兼具法律、财务、税务等多学科知识背景,在办理涉及合同、财税等案件中,具有独特的优势。2019年起,吴律师即作为团队成员参与某国企法律顾问工作,2021年起,吴律师转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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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吴天成律师自2020年执业于苏州,专长疑难执行、民商事诉讼。曾代理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案,让被告全额归还本金;还代理股东出资责任案,使被告担责。

聚焦疑难执行

吴天成律师自2020年起在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执业,年均承办近百起案件。他服务苏州地区的企业和个人,工作侧重诉讼。其核心执业方向为疑难执行案件代理,尤其擅长处理已被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的案件。

在“股东责任穿透保障债权人权益”案中,原告卢某持有对某公司的生效债权判决,但执行程序中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裁定“终本”。吴律师接受委托后,未局限于原判决执行框架,深入梳理公司资本结构与历史沿革,将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张某和公司列为共同被告,提起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之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明确当公司无财产清偿债务且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时,债权人可要求股东担责。最终,被告在庭审前置程序压力下主动和解,全额归还本金,避免了漫长诉讼。

处理商事纠纷

吴律师在商事诉讼领域经验丰富,擅长解决合同纠纷股权争议等案件。在“认缴即担责:一份身份信息背后的股东责任”案中,某有限公司起诉朱某、刘某、肖某等股东,要求其因未履行出资义务对公司债务担责。肖某以“工商内档中并非本人签字”抗辩,否认股东资格与出资责任。

吴律师作为被告代理人,未局限于签字笔迹争议,抓住“身份证有效期”这一关键节点。根据《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股东资格认定综合多因素,肖某提供有效身份证用于工商登记,构成对股东身份及认缴的承诺。最终,法院认定肖某股东资格,判决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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