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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刑事及民商律师陈昆伟:擅办诈骗与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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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01 · 1179人看过
导读:陈昆伟自2008年起在福建求达律所执业。专长刑事辩护及民商业务。曾代理民间借贷案,为原告追回8万借款及利息;还代理房产交易案,帮第三人保住223万房产。

刑事辩护专长

陈昆伟律师从2008年开始执业,多年来投身刑事辩护领域,主要服务对象包括企业和个人。他侧重诉讼业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诈骗罪、隐私隐瞒罪等高发刑事罪行的辩护上颇有建树。他能从涉案金额认定、主观犯罪故意界定等关键环节突破,精准辨析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民间借贷纠纷代理

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黄XX委托陈昆伟律师起诉被告陈XX。2014年4月,陈XX向黄XX借款8万元,虽出具借条,但未书面约定借款期限及利息,且借款后拖延未还近十年。陈昆伟律师作为原告代理人,快速聚焦《借条》这一核心债权凭证,结合原被告身份信息构建完整证据链。庭审中,被告缺席,陈昆伟律师提交相关证据,清晰梳理借款事实,并结合起诉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主张合理的逾期利息。最终法院采纳其代理意见,判决陈XX偿还借款8万元及逾期利息,承担案件受理费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代理

某贷款公司因陈XX为他人借款提供连带保证,在债务人未履约后,申请仲裁强制执行。发现陈XX与其丈夫黄XX将名下房产转让给第三人林XX、陈XX后,以“低价转让财产逃避债务”为由诉至法院。陈昆伟律师作为第三人代理人应诉。他结合证据提出核心代理意见,精准拆解交易核心事实,指出案涉房产实际成交价223万元,有完整证据链佐证,非备案合同的100万元,不构成“明显不合理低价”。同时,强调第三人购房时不知情,系善意受让。法院采纳其意见,驳回贷款公司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成功保住第三人223万元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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