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里,结婚往往是两个家庭的大事,而房产更是其中举足轻重的部分。小两口结了婚,随着日子过下去,房产归属和分配的问题很容易就冒出来了。有的情况是婚前一方买的房,婚后一起供贷款;有的情况是双方家庭一起出钱付首付,婚后小两口自己还房贷;还有的是婚后两人一起努力买的房。各种各样的情形,让房产分配变得复杂起来。要是处理不好,可能就会引发夫妻之间甚至两个家庭之间的矛盾。那婚后的房产到底该怎么分配呢?接下来咱们就好好说道说道。
一、婚后一方或双方出资购房
如果是婚后夫妻一方或双方出资购买房产,并且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那这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进行房产分配时,一般会按照平等原则进行分割。比如小李和小张婚后一起攒钱买了套房子,登记的是两人名字,后来两人感情不和要离婚,这套房子就会作为共同财产来处理。要是双方都想要房子,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比如双方的居住需求、经济状况等因素来判决,获得房子的一方要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一般是房子市场价值的一半。
二、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例如小王婚后,他父母出钱买了套房子,登记在小王名下,那这套房子就属于小王的个人财产。但要是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那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房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比如小赵和小孙婚后,小赵父母出资60%,小孙父母出资40%买了套房子,登记在小赵名下,若没有其他约定,那小赵和小孙就按照60%和40%的比例按份共有这套房子。
四、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比如小陈婚前付首付买了套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和妻子小周一起还贷。离婚时,房子可能会判给小陈,但小陈要对小周进行补偿,补偿包括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以及房子增值部分中属于小周的份额。
房产分配问题解决后,还可能会面临一些后续的麻烦。比如说拿到房子的一方要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这中间会不会遇到什么阻碍;或者是补偿款支付的时间和方式谈不拢,又该怎么处理;要是后续发现房产还有其他的债务纠纷,又该如何应对。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很可能会让原本就复杂的情况变得更加棘手。这时候就可以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会夸大效果,能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的流程,让你在房产分配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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