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杨慧律师代理。杨慧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执业证号为1530xxxxxxxx24168。她是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还是玉龙县法学会法律咨询专家等。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民事、刑事领域尤其擅长婚姻家事、合同纠纷等案件。
2019年,宋女士想在云南丽江买房,她与康XX公司多次协商后,于5月4日签订了《康美之家会员权益产品购买协议》,认购了一套房屋,并按约定支付了1181907元购房款。然而,房子虽已封顶,康XX公司却迟迟不履行交付过户手续。宋女士一打听才知道,该公司销售的房屋没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且土地使用年限只有40年,和宣传的70年相差甚远。宋女士多次和公司交涉,可公司根本不理会。
无奈之下,宋女士在2020年1月13日把康XX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确认协议无效,让公司返还购房款、支付利息,还要求赔偿已付购房款一倍的损失,并承担诉讼费、保全费等。
康XX公司辩称,签协议时虽没取得预售许可证,但已告知宋女士相关证件在办理中,且协议还有康养、医疗等会员权益。公司在2020年1月16日拿到了预售许可证,愿意继续履行合同。关于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公司称不存在故意隐瞒情况,宋女士也应承担一定责任。对于宣传的70年产权问题,是后期与相关部门对接出现变数导致的。
杨慧律师在代理过程中,仔细研究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件细节。她指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协议应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公司在签协议时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且是在宋女士起诉后才拿到,所以协议应无效。
最终,法院判决宋女士与康XX公司签订的协议无效,公司要返还购房款并支付利息,还需赔偿宋女士经济损失100,000元,驳回了宋女士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律干货
审查预售许可证:买房时,一定要查看开发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没有预售许可证,签订的合同可能无效。所以在签合同前,别嫌麻烦,确认一下许可证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注意产权年限:要仔细了解房屋土地使用年限,不能只听开发商宣传。可以通过相关部门查询核实,避免出现像案例中产权年限与宣传不符的情况。
保留证据:在购房过程中,要保留好所有与购房相关的证据,如合同、收据、宣传资料等。万一出现纠纷,这些证据能帮你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语
通过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在买房过程中,大家一定要提高法律意识,谨慎行事。遇到问题不要慌张,勇敢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案代理律师杨慧执业多年,经验丰富,来自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地址在云南省丽江市玉龙县长水路嘉和科技创业园1号楼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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